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澎湖縣政府 函
受文者:澎湖縣教育網路中心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98年2月23日
發文字號:府教社字第0980800560號
主旨:檢送國立空中大學辦理本縣社區大學相關課程時間表乙份,請惠予同意借用 貴中心場地俾供教學之用,請 查照惠復。
說明:依據國立空中大學98年2月6日空大澎社字第0984100015號函辦理。